根据协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和东盟将密切合作,加强可再生能源投资和部署的有利环境,因为东盟已经实现了2025年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23%的理想目标。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的分析,实现这一目标将需要在未来八年内每年投资270亿美元,相当于该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1%,到2016年投资将增长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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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是一个充满活力、快速发展的地区,经济增长强劲,收入增加,人口不断增长,这将增加该地区的电力需求,”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总干事Adnan Z. Amin先生说。“可再生能源将是解决这一日益增长的需求和确保能源安全的关键,同时为该地区包容性和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这种伙伴关系结合了政治意愿和技术知识,以释放东南亚现有的巨大潜力,利用可再生能源,并为所有十个成员国的社区带来广泛的利益,”阿明先生继续说。“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将与东盟密切合作,实施一项联合行动计划,以确保东南亚在新能源时代继续其非凡的经济故事。”
加快部署可再生能源为本区域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包括发展新的价值链、创造就业机会和改善生计。在东南亚,可再生能源部门的就业人数目前约为60万。到2030年,该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可能会创造200多万个就业机会。
“将我们的能源系统转变为可再生能源并支持可持续发展是东盟成员国和我们人民的首要任务,”东盟秘书长拿督林乔克霍伊说。“世界在发展。新技术和创新方法提供了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机会。
“该协议代表了东盟与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之间密切关系的延伸,因此我们的成员国不仅可以相互学习,还可以从实施可靠和成功的可再生能源政策的全球最佳实践中受益,”Dato Lim Jock Hoi继续说道。“这将帮助东盟成员国向低碳增长转型,并有助于实现可持续发展。”
东盟能源部长承认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在能源转型中的关键作用,表示相信东盟-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谅解备忘录将有助于缩小该地区可再生能源的部署差距。
这一伙伴关系将使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和东盟能源部长在一系列关键的实施重点领域密切合作,包括:
能源规划是在将大部分可再生能源纳入东盟能源结构的背景下进行的。
加速部署可再生能源的评估和路线图,包括东盟可再生能源展望的更新。
促进区域决策者之间的知识共享,以实施有利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和监管框架,利用可再生能源扩大部署带来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通过详细的技术和创新评估以及降低成本潜力分析,支持东盟成员国开发各种可再生能源。
通过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的各种项目促进平台,可以实现可融资的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和对项目便利化的支持。
通过培训和研讨会,建设本区域决策者、监管者、公用事业和其他主要利益攸关方在各种可再生能源专题方面的能力。
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与东盟能源中心(ACE)和东盟密切合作,寻找加快可再生能源在该地区部署的方法。2016年发布的东盟IRENA和ACE可再生能源展望报告显示,东盟的可再生能源目标是可以实现的。该报告发现,该地区的可再生能源可以降低总体成本,有助于建设更清洁的城市,并支持更安全、更可靠的能源供应。
该报告还发现,该地区约一半的可再生能源潜力在于发电,特别是太阳能光伏发电,其发电量可能从2千兆瓦增加到近60千兆瓦。此外,该地区巨大的生物质资源可以进入最终用途部门,如运输、建筑和工业,这可以在2025年前减少化石燃料支出,节省高达400亿美元。